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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建省环保厅 作者: 2017-12-14 11:00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,建立完善我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体系,我厅组织省环科院制订《福建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《福建省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《福建省工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》三项强制性的地方环保标准。现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(可在“省环保厅网站www.fjepb.gov.cn大气环境管理栏目”下载)。根据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,现征求贵单位的意见。请于2018年1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。
联系人: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怡靖
电话:0591-87739506、13960822159
传真:0591-87739252
地址: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(邮编350013)
附件(可点击下载):
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2.福建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
3.福建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4.福建省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
5.福建省包装印刷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6.福建省工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
7.福建省工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福建省环境保护厅
2017年1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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